重點實驗室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各種安全操作規程,落實防火、防爆、防盜、防放射性污染、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職責到人,定期進行檢查。

二、嚴格遵守國家環保規定,不得随意排放廢氣、廢液、廢渣和噪聲,對三廢要妥善處理,對噪聲要積極預防,不污染環境。保持實驗室設備、設施、室内外環境清潔衛生。

三、學生首次做實驗,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宣講《學生實驗守則》和有關注意事項。學生在實驗過程中違規操作,教師應停止其操作,對不聽勸阻的學生給予必要的處理。

四、環境封閉的實驗室不得單人操作電器設備,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人監護。

五、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領用要有嚴密手續。

六、實驗室内嚴禁存放私人物品,實驗室的鑰匙隻能由實驗室專職人員配有。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将實驗室承包給校外人員使用。節假日進行實驗應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并有記錄。

七、下班時要清理好儀器工具等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打掃幹淨,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

八、實驗室内應按時清掃,保持整齊清潔,地面幹淨無雜物,桌椅、門窗和設備無積灰,牆面無蜘蛛網。

九、要有專人負責安全衛生工作,定期檢查,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救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每學期進行一次安全衛生工作總結,節假日、寒暑假前必須對安全衛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并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