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第四屆“勤工助學崗亭”創業助學項目遴選通知
時間:2017-06-14 來源: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工作處(部)作者: 訪問量:
各學院、全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為進一步拓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工助學渠道,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我校已在學生宿舍二區、八區各建設了一個勤工助學崗亭,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勤工助學崗亭”管理辦法(試行)》(學助〔2014〕9号)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就第四屆“勤工助學崗亭”創業助學項目遴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本次勤工助學崗亭經營選拔隻面向在校家庭經濟困難的2015級、2016級本科學生創業團隊(所有團隊成員必須是上一學年認定的貧困生)。
二、申請人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好。
4.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成績合格。
5.生活儉樸,團結同學,樂于助人。
6.有團隊合作意識。
三、申請項目審批
學生創業團隊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勤工助學崗亭助學創業申請審批表》,自主申報,經學院推薦,學校組織校内專家進行評審後報學校審批。
四、時間要求
學生創業團隊須在6月23日前向各學院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老師遞交相應材料,包括申請審批表、策劃書(自備)等,學院于6月27日将推薦材料上報大學生資助辦公室,逾期概不受理,學校在6月底組織項目答辯(答辯人員必須是項目負責人)和專家評審。
五、其他事項
1.“勤工助學崗亭”由學生創業團隊在學校宏觀指導下自主經營,學生工作處負責具體管理和監督。
2.學生創業團隊需根據“立足校園、服務師生、自立自強”的原則确定助學創業項目,自負盈虧。一個創業團隊(約5至10人)由一名項目責任人主要負責項目建設,創業助學項目一經确定,負責人不能随意變更,并隻能申請一個勤工助學崗亭的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租崗亭的經營權。項目責任人應給團隊成員發放一定數額勤工助學工資。
3.勤工助學崗亭可經營報刊雜志、文體用品、日用品及飲料等方便學生生活與學習的商品服務、打印複印服務、學生手工藝品展示及銷售等創業助學服務項目,不得銷售煙、酒、藥品、煙花爆竹等違禁或危險商品,勤工助學崗亭正常經營周期為一年。每天的營業時間為07:00--22:30。
4.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悉心指導申請學生完善創業助學項目策劃書,做到有新意、有創意。
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工作處(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