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細則

院屬各班級: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發揮資助育人功能,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強自立、勤奮學習、勇于創新、熱愛學校、報效祖國,根據《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湖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19〕30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修訂)》(科大政發〔2018〕151号)《關于做好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學工〔2024〕30号)等相關文件精神,現就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細則通知如下:

一、 認定對象

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 認定比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總人數的30%以内;認定等級依據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三、 認定條件

依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修訂)》(科大政發〔2018〕151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基本條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應依據其家庭經濟狀況,不加入其他非經濟因素。具有學籍但已辍學或休學的學生,在辍學或休學期間暫停認定資格。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為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等級,主要依據以下因素進行認定。

1. 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資産、負債等情況;

2. 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是指是否屬于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原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3. 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是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4. 家庭負擔因素。主要是指贍養老人、撫養子女、教育支出、醫療支出等情況;

5. 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是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情況;

6. 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學生戶籍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學校所在地物價水平及學校收費标準等情況。

(二)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特别困難等級。

1. 屬于扶貧部門認定的原建檔立卡、邊緣易緻貧、邊緣不穩定貧困家庭學生;

2. 屬于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3. 屬于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

4. 屬于殘聯部門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或殘疾人子女;

5. 屬于工會部門認定的原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

6. 因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而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

7. 學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擔巨額醫療費用,造成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

8. 因其他原因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

(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困難等級。

1. 學生消費支出明顯低于本地或本校學生平均水平,難以滿足學習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 家庭經濟收入低于當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員有殘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擔大額醫療費用的;

3. 單親家庭且與學生共同生活的父(母)親經濟收入低于當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 因遭受自然災害、突發意外事件而導緻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

5.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四)不具備特别困難等級、困難等級所列情形,但家庭經濟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經濟負擔較重,不能滿足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認定為一般困難等級。

(五)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範圍,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資助資格。

1. 思想政治素質低劣或道德品質敗壞,且屢教不改的;

2. 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的;

3. 學生或監護人惡意提供虛假信息,隐瞞本人或其家庭資産或收入的;

4. 學生日常消費明顯高出本校學生整體水平,經常使用高檔奢侈品或者進行高消費的;

5. 其他不适宜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

四、 認定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實事求是、流程規範有序;堅持班級民主評議、學院評定和學校審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 認定機構

(一)學院成立資助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院黨委副書記擔任組長,組員包括學院資助工作負責人、系部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工作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在全院範圍内公示5天。我院資助工作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賀  玲

成  員:陳  涵、孫  婵、張  華、高淑蘭、龍  睿、苗贊傑、彭  潔、陸振煙、賈春霞、唐  雲、佘  開、周文革、周偉平、劉  瓊、朱中華、麻志君、楊  穎、劉述鋼、葛青霞、唐海波、吳  熳、姜春蕾、吳伶錫、許  英、趙明卓、姜  如、楊同斌、豐  元、鄧華威、易貴元、張禹濤、張  培、馮金明、周小英、秦  欣、詹  傑、徐  琨、盛  威、王連成、窦志遠、鄭曉明、聶國政、唐筱芳、陳依琳、郭紫煊、李  盈、遊嘉钰、張  妍

(二)班級成立資助評議小組(以下簡稱評議小組)。評議小組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為組長、普通學生代表擔任成員(普通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班級人數的1/3,由全班同學選舉産生,不能是被評議對象),其成員名單應以适當方式、在全班範圍内公示5天。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格初步認定以及民主評議等工作。

六、 認定程序

(一)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班級資助評議小組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交有個人承諾的《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二)班級評議。班級資助評議小組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調查,在充分了解其家庭經濟狀況、在校期間學習生活表現、日常消費行為等情況後,召開評議會議,在進行充分讨論的基礎上,評議後确定認定等級,組織符合認定條件的學生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學生如有異議,可提出核查要求,評議小組3日内給予核查說明。

(三)學院評定。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定班級評議結果,報請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核,并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中“系部意見/年級意見”、“學院意見”欄簽署意見。

(四)學院公示。學院資助工作小組評定後,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适當方式、在适當範圍公示5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學院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無異議後提交學校審核;如對學院的答複仍有異議,可向學校提請複議。學校接到複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

(五)學校審核。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審核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範,評定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審核無異議後在校内公示5個工作日。

(六)信息上報。校内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将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上報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直接關系到各項資助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直接關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切身利益,請各班級務必高度重視、規範程序、精心組織、公開透明,并在學生中廣泛聽取意見。

(二)各班級要加強學生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顯著變化應及時告知學院,學院将在認定工作和後續資助工作中及時做出調整。

(三)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各班級務必嚴格按照認定工作的時間安排,在規定時間内開展各項工作,按時報送材料及電子表格,逾期将不予受理。報送材料包括:

1.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每生2份

2.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每生2份(見附件1)

3.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民主評議登記表(見附件2)

4. 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彙總表(見附件3,要求為電子檔,且按實際貧困程度降序排序并将貧困原因填寫完整。文件嚴格要求命名為《XX級XX專業X班貧困生彙總表》)

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隻要求成功評定的學生按樣表格式填寫!

八、工作完成時間

各班級請在2024年9月30日12:00前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以便本學年各項資助工作順利開展。相關紙質檔交學工辦苗贊傑老師處(知行樓A306),電子檔發至勤工助學部郵箱2930946947@qq.com。

九、 監督管理

(一)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工作的監督是确保各項資助資源合理分配的前提條件。為切實做好本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學生工作處(部)設立“大學生資助工作監督郵箱”:xgczzb@hnust.edu.cn,監督電話:0731-58290703,接受政策咨詢和問題投訴。學院設立本學院資助工作監督郵箱yyhc421102@163.com與電話17700216948,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确保認定工作客觀、準确。

(二)學院将在工作過程中按照通知規定的認定要求、認定程序按班級做好認定過程記錄并存檔備查,學校将不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情況進行滿意度調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的情況,将在全校範圍内予以通報,并上報學校紀委辦(監察處),依照相關規定處置。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