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培養日常工作管理辦法
時間:2021-04-02 來源:2003网站太阳集团作者:2003网站太阳集团訪問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研究生培養管理體系,适應研究生培養規模不斷擴大與培養類型不斷增加的要求,進一步明确研究生培養管理體制與職責,确保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規範有序運行,促進研究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及《2003网站太阳集团關于全面推進卓越研究生教育計劃的意見》等,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二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學校學位授予工作的領導機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協助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展工作,各級學位評定委員會按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履行相關職責。
第三條 研究生培養日常工作實行學校、學院、學位點三級管理,以學院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導師對培養過程和質量直接負責。管理過程做到人員到位,責權明确,有計劃、有安排,材料齊全。辦事程序清楚,減少中間重複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各級管理密切配合,相互促進。
第四條 研究生院(部)是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分管校領導的領導下,組織全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與教學基礎建設;負責組織研究生招生、培養和學位申請資格審查工作;組織培養過程質量監控與考核評估;組織開展導師評聘與考核工作;組織和協調全校研究生思政教育及研究生管理工作、創新實踐活動、就業指導和面向學生的服務工作。
第五條 學院是研究生招生、培養日常管理的主體單位。學院在學校有關文件指導下,根據學科特點,制定本院研究生培養管理細則,明确培養管理職責,負責本院研究生培養日常工作的組織、管理與實施,負責保管本院研究生的培養材料;學院應明确分管研究生招生、培養、研究生管理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領導和學位點負責人,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配備專職研究生教務秘書和輔導員,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事務。
第六條 發揮學位點、培養指導委員會在研究生招生、培養管理中的作用,積極推進按一級學科培養和管理,在分管院領導的指導下,培養各環節由學位點負責人具體組織實施。
第七條 為加強學科融合、充分利用社會優秀資源,促進複合型、應用型人才培養,各學院應積極開展與企、事業單位合作培養研究生,建設校外培養實踐基地,根據需要聘請跨學科和企事業單位專家參與研究生培養過程的管理指導。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八條 研究生院(部)
(一)改革與建設。制定全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推進研究生教育改革;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的各項規章制度并開展檢查督導;組織開展學位點動态調整、研究生導師評聘與考核、研究生培養創新實踐基地與學位點的建設、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項目的申報與管理。
(二)招生管理。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年度招生計劃,采集招生目錄,編制招生簡章,組織招生宣傳;分配各學位點招生計劃數;審核考生資格,組織初試試卷的命題、印制、閱卷等各項考務工作;根據國家政策制定學校複試調劑辦法,審核複試資格,組織學院實施調劑、複試和政審工作;負責拟錄取工作。
(三)培養管理。組織學科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的制定和修訂工作;負責學籍管理;負責研究生公共課的教學安排,編制全校公共課教學課程表;規範各個教學環節,維護教學秩序和提高教學質量;安排公共課考試的相關工作,處理考場違紀行為;組織開展研究生“教學禮拜”主題活動;檢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辦理研究生畢業證書。
(四)學位授予管理。組織制定學位授予标準;協調、檢查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有關工作;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報送的研究生學位申請材料;受理學位授予工作的申訴事宜;承擔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辦理研究生學位證書,上報學位授予信息。
(五)質量監控。組織培養過程質量的檢查、監控;組織督導的推薦與聘任工作;監控研究生培養全過程的各環節;定期組織開展學位點校内自我評估,組織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專項評估和水平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導師評聘與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研究生培養質量評價工作。
(六)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負責起草并落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學院進行新生入學教育;組織開展研究生形勢與政策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組織實施研究生的思想、行為、心理健康狀況等方面調研以及研究生德育工作研究。
(七)研究生管理。組織檢查研究生報到注冊工作,做好學風建設和研究生突發事故的處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住宿等生活後勤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兼職輔導員的聘任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并督促學院做好研究生安全穩定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八)組織研究生創新實踐活動。負責組織研究生科研創新研究項目的申報、評審與結題等工作;組織實施研究生學術和科技競賽活動。
(九)就業服務。組織學院開展研究生就業指導工作,向用人單位推薦研究生;組織畢業資格審查工作,辦理研究生就業手續;組織開展畢業生情況調查,統計畢業生就業情況。
(十)獎懲管理。制定研究生評獎評優的相關規定;負責研究生獎助學金、困難補助以及“三助”管理工作;負責研究生違紀處理工作,受理研究生申訴事宜。
(十一)組織指導校研究生會、研究生團委開展各類研究生教育校園文化活動。
(十二)對外聯系與交流。代表學校接洽教育部、省教育廳、全國各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研究生培養的校際交流;組織開展與培養基地、相關企事業單位在研究生培養方面的合作;組織研究生出國(境)聯合培養、短期訪學和學術會議等交流資助申請及審批工作。
(十三)經費管理。編制全校研究生教育經費預算并進行管理;協助校财務處、紀檢審計等部門對各學院培養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 教學院
(一)改革與建設。制定本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做好新增學位點的申報工作和現有學位點的建設發展工作;根據學校的總體要求,制定适合本院特點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細則和培養、管理崗位職責;負責本院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研究生培養條件與培養基地建設與管理。
(二)招生工作。上報招生專業目錄;開展招生宣傳;負責自命題試卷的命題、審題、評閱和複查工作;制定複試計劃,組織考生複試和政審工作。
(三)培養管理。制定和審定研究生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組織師生互選;制定教學計劃和課表、落實教學任務,實施課程教學的日常管理和考務工作,負責成績登記;制定并組織實施各培養環節的工作計劃和研究生實踐計劃,定期開展教學與培養過程檢查;組織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與教學基礎建設工作;組織研究生學術活動,營造良好的學術環境。
(四)學籍管理。執行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負責研究生的日常學籍管理;負責研究生注冊與考勤;整理、保管研究生個人培養檔案和人事檔案;收集保管相關文件制度,各類改革研究、檢查、評估原始材料,導師和研究生學術、實踐成果材料;對研究生學籍變動及轉專業、換導師的申請進行審查。
(五)學位工作。制定各學位點學位授予标準;審核研究生的學位申請資格;負責組織學位論文評閱,審核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提出建議授予學位名單,審核和推薦優秀學位論文;履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各項職責;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報送學位申請的有關數據和材料;具體落實學位質量評估工作。
(六)研究生管理。負責本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與安全穩定,負責本院研究生突發事件的處理;組織研究生入學教育和教學工作檢查;負責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三助”崗位評定與考核等事宜;健全研究生黨團工作機制,指導研究生開展校園文化活動;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組織研究生學術與社會實踐活動;負責就業指導和推薦工作;受理違紀、投訴工作,并提出相關處理意見;負責研究生請假管理。
第十條 學位點
(一)負責本學位點學科與培養條件建設,培養和推薦研究生導師;制定本學位點研究生培養方案與學位授予标準。
(二)組織生源,實施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組織師生互選,落實新生導師。
(三)審核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安排專業課教師;根據學院安排,開展中期考核、實踐考核、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學位論文中期進展、預答辯和答辯等工作。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條 學院須根據學校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分管培養工作領導、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學位點(或領域)負責人、研究生教務秘書及研究生輔導員等研究生培養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制定培養環節和研究生管理的相關細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培養日常工作管理辦法》(科大政發〔2011〕30号)廢止。
2020年4月16日